集团公司获10-11年度“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
近日,我集团公司获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0-2011年度“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多年来,我集团公司坚持“诚信为本,操守为重”的法人人格,高度重视企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,坚持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合同履约率达100 %。同时,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在绿色施工达标率方面均达到100 %,此次是我集团公司连续8年获得山西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、2004年获得*********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后的又一殊荣,这为我集团公司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又增加了一张亮丽的企业名片。
守合同重信用活动,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和《合同法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,倡导企业诚信守约,依据企业合同信息的客观记录,经过严格评估,履行程序,对合同履约信用程度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,向社会进行公示、表彰的公益性活动,对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,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,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,弘扬诚实守信精神,推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,具有重要意义。